供地方案,应当包括供地方式、面积、用途等。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所包含的内容如下
1 建设项目名称:填写建设项目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建设项目一致。
2 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征(占)地单位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主体一致。
3 总用地面积:与钉桩成果一致,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目前采用的都是一书四方案,行政机关批准的一书四方案必须交由拟定机关,即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书面公告,进行张贴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政府采用网上公告的,那么公告无效,在公告过后被征地户就可以在当地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征地登记。
供地方案是什么
供地方案由项目用地所在地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编制。应当包括供地方式、面积、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标准、数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