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外部侦察。指挥员和侦察人员在火场上仔细观察,通过感觉器官对外部火焰的高度、方向、温度,烟雾的颜色、气味、流动方向和周围情况等进行侦察,以判断火源位置、燃烧范围、燃烧物品的性质,火势蔓延方向,对毗邻建筑物的威胁程度、受到火势威胁人员的位置,以及飞火对周围可燃物的影响等。
 ;  ;  ;  ;2、询问知情人。指挥员和侦察人员直接向起火单位的负责人、安全保卫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值班人员和其他职工,向邻近单位有关人员及周围群众和目击者等询问火场的各种有关情况,力求弄清有关问题。必要时,由1~2名熟悉火场情况的人员作向导,引导侦察人员深入火场进行内部侦察。
 ;  ;  ;  ;3、内部侦察。参加火情侦察的人员进行内部侦察时,要接近或进入燃烧区,观察火势燃烧情况、蔓延方向和途径,人员、贵重物资和仪器设备等受火势威胁的程度,进攻路线和疏散通道,建(构)筑物有无倒塌征兆,是否需要破拆,弄清火场内对灭火战斗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在设有消防控制中心的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侦察人员应首先进入消防控制中心查询火灾情况;如果该中心装有电视监控系统,还可通过荧光屏观察火势燃烧和电梯、通道等情况。
 ;  ;  ;4、仪器检测。在有可燃气体、放射性物质、浓烟、空心墙、闷顶等特殊情况的火灾现场,侦察人员应使用可燃气体测试仪、辐射侦察仪、红外线火源探测器等现代化专用检测仪器进行侦察,以便及时找到火源和查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