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程序
参保人员凭单位介绍信、社会保障卡、诊疗手册、病历复印件(含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相关检查化验结果、医嘱、必要时体温单)及近二个月内相关化验检查资料(辅助检查资料报告单、化验结果单等)原件,向具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定点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鉴定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开具诊断书建议书,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填写《大额疾病审批表》及审核意见报省医保中心审定后,发给《大额疾病诊疗手册》。 (三级甲等定点医院是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其中,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只认定相应的门诊大额疾病病种)
(二)鉴定程序
参保单位专管员将上述资料按规定时间(每季度第二、三月21—25日)报送省医保中心,经初步审核后,提请省直门诊大额疾病鉴定组鉴定(每季度第一月),经鉴定通过后,发给患者《门诊大额疾病诊疗手册》。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的审批周期为按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