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已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及重大不确定事项等。
3、保留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公允的,但是存在影响重大的错报。
4、否定意见:说明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不公允的或没有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5、无法表示意见:说明审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了限制,且其可能产生的影响是重大而广泛的,审计师不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
意见的种类
意见的分类
按行文方式分,意见有直接发文和随通知转发或批转两类。按性质和内容分,有规划性意见、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的意见。
规划性意见介就某一时期或某一方面工作提出大体构想的意见,类似于“计划”中的规划、纲要等。不同之处在于,计划有较强的约束力,一经会议通过或由上级批准,在其所涉及的范围内是开展工作和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而意见只是参考性意见,具体执行时有较大的灵活性。
实施性意见是指在实施政策、法规性文件时,就如何贯彻会议或上级文件精神提出的原则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