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初级职称审定应具备条件:
1.中专毕业取得“员”级 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
2.中专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中级职称应具备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
4. 市人事局“职称办”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申报高级职称应具备的条件:
1. 获得博士学位确定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
2. 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
3.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4. 市人事局“职称办”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