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总体格局初步形成,监督合力逐步彰显,治理效能持续释放。
 ; 纪律监督重在加强对全体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的监督;
 ; 监察监督重在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等情况进行监督;
 ; 派驻监督是纪检监察监督的延伸,既有纪律监督,又有相应的监察权,重在对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
 ; 巡视监督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坚持党的领导、履行职能责任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