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小场所”是指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公安派出所管辖的人员密集场所。具体是指: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实际上“九小场所”不是一个单纯的数字名词概念,而是所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的代名词,即泛指对外经营的所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如小酒吧、小音乐茶座等场所。
六小场所指的是小网吧、小歌厅、小企业、小录像厅、小电子游戏厅、小旅馆。
旅馆,是指为旅客提供住宿、饮食服务以至娱乐活动的公共建筑。旅馆类型可分为旅游旅馆、假日旅馆、会议旅馆、汽车旅馆和招待所等。古代泛指供旅人住宿的房屋。近、现代专指营业性的供旅客住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