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展示法官职业定位的一种需要。每个行业都有其工作性质、职责和社会定位,这种定位是社会上的一种认可。从这个角度讲,法官也应该有自身的定位。法官的职业是有特殊涵义的,应该用特定的形式表现出来。而法袍和法槌,较好地体现了法官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
其次是树立司法权威、追求公正的一种需要。法律的权威是通过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对具体案件的裁判实现的。法和现实之间的对接,是法官通过司法程序来实现的,法官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上扮演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中介”作用。这个“中介”扮演得好坏,直接决定能不能体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在法庭上,体现法律权威、实现司法公正,不仅仅取决于法官自身的素质,也取决于一定的诉讼方式或形式。法袍、法槌就是这样一种形式,给参加诉讼的各方当事人和旁听者以一种肃然起敬之感。